最低工资上调 北京上调至1400深圳1500为24省最高
市人力社保局昨天上午集中发布了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与失业保险金六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自201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将惠及本市299.7万人。
自2013年一月一日起,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260元调整为1400元,增加140元,增幅为11.1%。同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4元提高到每小时15.2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33元提高到每小时36.6元。
据了解从94年设立企业最低工资标准210元到2013年的1400元,已经累计调整20次。另外本市拟于2013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待遇标准。本次调整将继续以缴费年限为基础,适度向退休时间早、退休年龄大、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偏低以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群倾斜。此外,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也均有提高,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357.5元调整为390元,福利养老金由每人每月277.5元调整为310元,增幅分别为9.1%和11.7%。考虑到今年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实际,2013年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平均每档上调50元,增长5.6%。农民合同制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由目前的每月678元调整为728元,增加50元,增幅7.4%。2013年还将继续上调工伤保险定期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