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最佳路人奖
说这几位什么好呢?真在镜头前不拿自己当外人。也都是响当当的偶像级人物,基本上私下街拍全走“亲民”路线,简单也没什么,问题是不但简单有时还邋遢,不但邋遢,还乐此不疲。好歹也曾经是风靡一时的时装偶像,制造蜂窝头、粗眼线、男友牛仔裤热潮的劲头去哪了?太阳刚露脸就江河日下了,堕落得也太快了吧?
Katie Holmes
获奖理由:孩子功成老母哭。哪有那么多鱼与熊掌兼得的好事?
Amy Winehouse
获奖理由:光靠实力唱功可不能保送Amy Winehouse上娱乐头条。
Miley Cyrus
获奖理由:也不能仗着自己红,就要求观众把垃圾打扮照单全收。